局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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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对广东宏力达合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环境污染危害、水质危害和人身安全危害 的投诉信
来信人: 张** 来信日期: 2017-12-07 信件类型: 局长信箱
信件内容

尊敬清远市公安机关:

我是广东宏力达合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广东宏力达合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宏力达”)是一家专门生产、加工环氧大豆油、环氧脂肪酸甲酯的生产厂家,本厂区内员工、附近厂区员工和环境长期受到晟俊公司产带来的环境污染危害、水质危害和人身安全危害,现对其严重破坏环境,扰乱周边生产、生产秩序进行投诉,具体如下:

一、被投诉人:

广东宏力达合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盈富工业园M-24-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3572410929N,法定代表人:罗永玲。

二、投诉事由:

1、每天早上7点、晚上11点,宏力达厂区排气囱都会排放不知名气体,其中包含水蒸气、甲酸蒸汽、过氧甲酸蒸汽、乙酸蒸汽、过氧乙酸蒸汽、工业浓硫酸等,这些混合的刺激性气体刺鼻封喉,严重影响公司内及周边工厂工人的健康;

2、环氧大豆油、环氧脂肪酸甲酯、成品、半成品均为油状液体,整个厂区及周边1000米范围内均能闻到油腻味;每当阴雨天、闷热天、气压低、空气湿度低的时候,油腻味吹不走、散不去,厂区内生产车间、办公室就飘来一阵阵刺鼻的气味,这种味道即像大量过期油品变质产生的气味,又像地下水沟各种残余物发酵而成的味,有窗不敢开,自然风不敢吹,这些刺激性气体已经严重影响到公司内及周边工厂工人的生活、工作;

3、废水、污水不处理、乱排放;宏力达位置特殊,作为一家化工厂,距离村庄居住区只有360米(灰林村),偷排乱放,将影响附近水体资源及清远居民的生活用水、灌溉用水;

4、长期性24小时工作,气味、灰尘饶人,对公司内及周边工厂工人的生活、工作也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5、公司厂区未通过消防验收、防雷验收,消防设施不足,人员消防意识淡薄,对易燃易爆物品监管不力;

6、双氧水属五类危化品,工业浓硫酸属一类危化品,但宏力达并未向公安机关申报储存和使用,并且严重超规定私自储存,这严重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应对涉事单位和个人严惩。

三、有关证据:

1、生产过程中,按照添加原料、辅料、催化剂的先后顺序,会使用到甲酸、双氧水、工业浓硫酸,均具有氧化性和强烈的腐蚀性。同时因反应得过氧乙酸易燃,具爆炸性,具强氧化性,强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过氧甲酸(强氧化剂、,易起爆、有强腐蚀性)、环氧大豆油、乙酸(具有腐蚀性、强烈的刺激性气味及腐蚀性蒸汽),具有强烈刺激性气味。

2、宏力达日产环氧大豆油、环氧脂肪酸甲酯、合计为几百吨,成品、半成品均为油状液体,整个厂区及周边1000米范围内均能闻到油腻味,储存上述成品、半成品上千吨。

3、宏力达日产合计成品几百吨,其公司没有任何污水处理能力,其对外谎称能处理污水、废水的污水处理站仅仅是摆设;在废水中存在反应不完全的工业硫酸、过氧甲酸,反应完毕后的甲酸、烧碱;同时废水中含大量的铁离子、亚铁离子、钠离子、硫酸离子、亚硫酸离子等;更甚者,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CODChemical Oxygen Demand)”超标严重,接近30000mg/l;

4、厂区长期24小时进行生产,在入夜后、凌晨时段偷排有味气体、偷排未处理污水,当班员工视而不见,公司领导知法犯法;同时大货车、槽罐车、铲车、以及装卸铁桶等声音很大,影响值班员工和休息的员工。

5、生产区域、仓储区域,所有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为易燃易爆物品,部分具有腐蚀性,但消防栓、灭火器、防护服不按规范配备,消防、防雷未验收通过。

6、宏力达环氧大豆油、环氧脂肪酸甲酯、需用到双氧水和工业浓硫酸。双氧水属五类危化品,工业浓硫酸属一类危化品,但宏力达并未向公安机关申报储存和使用,私自购买工业浓硫酸,这严重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其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等一系列的的要求宏力达都未能满足。

此致!

 

                               投诉人:张竹林

                                13570155518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处理单位:市公安局
处理时间:2017-12-08
处理状态: 处理完
答复内容: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你反映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