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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能

来源: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4日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一、政治处             0763-3463361 

负责全市公安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作风建设。

二、纪检监察           0763-3463370 

负责全市公安系统的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

三、督察队             0763-3463246 

贯彻执行《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对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驶职权和遵守纪律等事项进行现场督察。

四、审计科             0763-3463520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制定全市公安机关内部审计规章制度;会同市局行政装备财务科对市局公安业务费和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审计决定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五、指挥中心           0763-3463337 

协助局领导指挥、协调全市公安工作,处理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

六、行政装备财务科     0763-3463390 

负责全市公安系统各项经费、装备、交通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工作,管理市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

七、信访科             0763-3463333 

负责受理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按照职责分工转交本级公安机关有关部门(警种)办理、交下级公安机关办理或自行办理;并对本级公安机关有关部门、下级公安机关的办理情况报告进行审核;协调办理重要信访事项;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

八、治安巡警支队             0763-3463230

指导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查处影响重大或跨市(县、区)的治安、刑事案件;参与市内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依法查处市内影响较大的治安案件和打击街面犯罪。

九、监管支队             0763-3463240 

掌握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在(收)押人员的情况,指导、监督、检查监所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劳动教育或改造工作。

十、警卫支队             0763-3463250

负责对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主要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我市领导集体活动和重大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一、科技科             0763-3463380

组织全市公安科技工作的规划;组织交流和运用、开发、推广公安科技成果;负责市直单位和指导各县(市)的技防监督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行业,承担技防产品生产登记批准证书的审核及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出入境管理科       0763-3463353 

负责审批公民因私出国(境)探亲、旅游、留学、定居及其护照发证工作,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负责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员出入境、定居的管理工作。

十三、户证科             0763-3463340

起草户政管理的有关地方性政策草案;指导和监督全市户籍人口、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工作;掌握全市居住人员情况,参与人口普查工作。

十四、法制科             0763-3463313 

负责全市公安法制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工作,为基层公安机关提供法律咨询。

十五、信息通信科         0763-3463320 

负责组织全市公安机关的通信和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

十六、网警支队             0763-3463440

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监控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提供犯罪案件的证据;组织、指导对计算机病毒及计算机灾害事故的防范、处置工作。

十七、宣传科             0763-3463202 

组织、指导全市公安宣传和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公安对外宣传工作。

十八、看守所             0763-5851097 

依法对在押人员进行法律法规、道德、形势教育和劳动教育,对留所服刑人员进行监管和改造。

十九、经济犯罪侦察支队   0763-3463420 

负责和指导全市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掌握和研究全市经济犯罪情况;分析、研究、收集经济犯罪的动态和信息,拟定防范和打击对策。

二十、刑警支队           0763-3463260 

负责和指导刑事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况;组织、协调侦破跨区域性刑事案件,承担重大、特大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犯罪情报资料、档案工作;指导刑事侦察技术建设;组织、指导反黑、反恐怖、反扒工作。

二十一、特警支队           0763-3463858 

负责处置暴乱、骚乱事件;负责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事件中重要目标的守卫和强行处置任务;负责劫持人质、汽车、轮船,持枪作案、爆炸行凶等严重犯罪和恐怖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维护重大活动的秩序;担负重要警卫任务的随团警卫工作。

二十二、交警支队           0763-3463454 

负责和指导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和指导机动车辆安全检验、驾驶员的考核和机动车牌证、驾驶员牌证的核发和年审;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

二十三、警察培训学校       0763-3485688

负责公安民警的初任培训、业务培训、警衔晋升和职务晋升培训、知识技能更新等培训工作。